建设服务型政府现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。地税作为履行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服务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,是重要的政府组成部门,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是必然选择。
一、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的意义
(一)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
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“建立职能科学、结构优化、廉洁高效、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”,这不仅体现了我党“为人民服务”的根本宗旨,也表明当前形势下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核心目标。服务型地税机关的建设是地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着眼新形势、适应新要求,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体现。
(二)是履行好新形势下地税职责的现实需要
地税系统承担贯彻执行上级机关税收政策规定、依法组织地方税费收入、开展税收宣传等职责。新形势下,中央要求打造服务型政府,各行政机关积极响应号召,地税系统要在原有的管理职能基础上,转变工作理念,提升服务意识,履行好新形势下地税系统职责。
(三)是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
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地税系统的职责之一,地税机关的工作应实现地方税收与区域经济协调增长,保障和改善民生等。只有增强服务意识,提升服务能力,创新服务手段,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,全心全意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,才能放大招商引资效应,营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,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二、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的注意点
(一)要明晰“服务型”和“服务”的区别
如果认为建设“服务型”地税机关,仅仅是要求前台人员微笑办税、文明用语,那就是掉入了单纯“服务”的误区。其实,“服务型”机关并不等同于单纯的“服务”,它要求行政机关从组织形态到工作机制、工作方法和运行流程整个都要体现“服务”的要求。
(二)要实现管理和服务的辩证统一
长久以来,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习惯于扮演“管理者”角色,地税系统也不例外。随着党政机关服务意识的觉醒,我们清醒地认识到,在过去的条件下,服务更多地体现在管理过程中,建设服务型机关,应当实现从“管理中服务”向“服务中管理”转变。对于地税系统来说,更要注重“管理”和“服务”的辩证统一。一味强调管理而轻服务,站在纳税人对立面上,造成脱离群众需求,容易失去民心;一味强调服务而轻管理,不利于行使税务机关“依法治税”的职责。
(三)要避免重复执法和“过度”服务
地税机关的服务要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,想纳税人所想,急纳税人所急,不能“为服务而服务”。比如,打着“服务”的旗号,重复进户、多头检查,为体现机关政绩而提供对纳税人无用的所谓服务等。这样的“过度”服务不仅会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,也给纳税人带来了额外的负担。
三、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的思路
(一)以解决问题为导向,实现由管控向服务转变
把纳税人需求放在首位,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、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,针对纳税人关心的事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,转变工作理念、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,实现由税收管控向税收服务的转变。
1.加快税源专业化改革进程
在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下,税务干部是“管理员”,工作方法是“属地划片、分户到人、固定管户、各事统管”的“管户制”。随着经济的发展,纳税人数量急剧增多,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多样化,这种粗放式的工作机制不仅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,也不符合服务型机关建设要求。
自税源专业化改革以来,取消了“管理员”制度,变“管户制”为“管事制”,即打破属地管辖,对“征、评、管、查”进行专业分工和独立设置,以信息管税为依托,通过系统分析数据,按照高、中、低三个等级,分别进行风险应对;通过税企QQ群、12366短信平台等及时对纳税人进行风险提醒,帮助纳税人规避涉税风险。新的管理模式有助于实现税收征管高效能,以风险为导向的应对也避免了重复进户,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。
2.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和针对性
税收宣传是地税系统的职责之一,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不仅要着眼于对象不确定的“大宣传”,更要重视明确受众、分门别类的精细化宣传。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引的针对性,才能不断提升服务效能。这就要求地税机关设立专门的宣传咨询部门,专职负责宣传税收政策,接受纳税人咨询。可以依托“纳税人之家”、“纳税人学校”、网站培训课件等多方位拓展培训渠道,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不同需求,定期开展新办纳税人培训、所得税汇缴业务辅导等,促进纳税人自主办税能力提升。
3.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
互设办税窗口。为纳税人提供多项服务,统一受理和办结如税务登记、代开发票、核定个体定额等相关涉税事项,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,减少资料报送,实现“进一家门,办两家税”。
加大信息共享。联合排查,通过对交换信息的日常分析,联合发布风险报告,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等,可以有效降低和防范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涉税风险。
政策联合宣教。联合举办纳税人学校培训,由国地税业务骨干讲授指导企业开业登记、纳税申报、变更注销事项等知识,梳理最新税收政策,加强宣传辅导,扩充培训内容,精简培训场次,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。
(二)以服务意识为抓手,注重干部队伍素质提升
1.强化地税干部服务意识
理念意识是指引个人行为的行动指南,只有强化服务理念,牢固树立服务意识,才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证。打造服务型地税机关,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改善作风,严肃纪律,结合党员干部党性教育,鼓励地税干部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,想纳税人所想、急纳税人所急、谋纳税人所需。
2.提升地税干部服务技能
空有服务意识,缺乏服务技能,到头来也只能是“心有余而力不足”。要通过业务培训、促学促考、新老税干“传帮带”等措施,提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,才能把服务意识转化为切切实实的优质服务,把服务承诺落实在实际工作中。
3.完善地税干部考核测评
有权必有责,权责要对等。为了防止工作规范、服务要求流于形式,必须完善并严格执行考核测评。地税系统对绩效考核的探索一直走在各行政部门前列,特别是对税收征管指标的考核已日趋成熟。考核测评要科学划分分局、部门、个人等不同考核对象,结合考核对象的工作侧重点和岗位职能特点来确定考核指标,即岗位有什么职能、提供怎样的服务,就对其进行何种考核。此外,考核结果的运用也至关重要,考核结果只有在人事任免、评先评优中合理运用,才能体现出考核的威慑力。
(三)以建章立制为支撑,强化纳税服务制度规范
1.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
建立健全涵盖办税服务、税法宣传、基础管理、风险应对及维权服务标准在内的服务标准化体系。完善各岗位操作手册,突出流程化运转、规范化操作、集约化服务,促进税务干部和纳税人“双减负”,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。目前,如皋地税除严格执行上级要求的“首问负责制”等“五项制度”外,也初步形成了适合自身特点的《岗位行为规范》、《办税服务规范》等。
2.建立完善调研走访制度
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调研走访,深入基层,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、重点企业结对户,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,多听取纳税人和群众诉求,切切实实解决一些纳税人关心的问题,把解决问题的数量、质量和深度作为“服务”的标准之一,列入领导干部的考核要求和政绩标准。通过建立健全调研走访制度,加强地税部门和纳税企业之间的互动,不仅要求领导“走出去”,也要把企业“请进来”,定期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,征求意见建议,汇总解决问题。
3.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
明确专门的信访接待日、局长接待日,重视矛盾的调查处理。建立信访台账,按信访类别设定承办部门,安排专人接待信访,对信访事项的查办,承办部门一把手负总责,具体查办人员要对照信访列举的线索,逐一认真调查、处理和回复。不断提升矛盾排查的能力和问题解决的满意度。
(四)以作风建设为保障,促进服务型机关长效性
正如同推进作风建设不能一阵风,服务型机关建设也要以作风建设为保障,实现长效性。
1.作风教育筑牢服务理念
以贯彻落实“八项规定”、反“四风”等活动为契机,加强作风教育,从思想上引导整个地税系统,让服务理念在干部心中根深蒂固。
2.作风监督形成制约网络
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、公布举报电话、召开群众座谈会、委托第三方问卷调查等,拓宽监督制约渠道,形成全方位监督网络来巩固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。